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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与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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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意毁坏财物案实现不批捕!

作者:小编 发布时间:2026-05-25 14:06:17点击:

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就刘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一案,作出不予批捕、不予羁押决定。由四川川拓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全程承办,在当事人刑拘后、批捕前的黄金窗口期,成功阻止逮捕程序落地,让当事人免于身陷囹圄,回归正常生活。

 

本案源于民间矛盾引发的财物损毁事件,当事人因一时情绪失控涉险,被公安机关立案并刑事拘留。案件虽属轻罪,但因涉及财物损失,存在一定羁押风险,一旦批捕,将留下羁押记录,对个人生活与后续案件走向影响深远。

 

川拓刑辩团队受托后,第一时间启动紧急辩护,将工作重心放在阻断逮捕、实现非羁押上。团队律师连夜会见当事人,厘清事件前因后果,核实主观动机与行为细节;同步调取案卷材料、损失评估报告,结合案情梳理出关键从轻事由:本案系事出有因的偶发冲突,当事人主观上无恶意破坏意图,恶性程度显著较低;到案后主动配合调查,如实交代全部经过,认罪认罚态度明确;家属积极主动对接被害人,全力推进赔偿和解,已取得对方初步谅解,社会矛盾基本化解,不存在妨害诉讼或再犯风险。

 

基于上述事实,团队迅速起草专业法律意见,从案件起因、主观过错、认罪态度、矛盾化解、社会危险性等维度,层层论证当事人不具备逮捕条件、无羁押必要,并多次与办案民警、检察机关沟通,当面阐述法律逻辑与案件特殊性,力争不批捕处理。

 

经审慎核查,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全面采纳辩护观点,认定当事人不符合逮捕标准,依法作出不予批捕、不予羁押决定,当事人重获自由。

 

本次成功阻捕,是川拓刑辩团队在轻罪案件中“以非羁押为核心”辩护思路的又一典型实践。面对故意毁坏财物类案件,团队不依赖常规流程,而是从案情本源出发,精准挖掘可从轻空间,用扎实的事实论证和专业的法律意见,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优处理结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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